*ST佳沃(300268) - 公司章程
佳沃食品佳沃食品(SZ:300268)2025-11-17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2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9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420万元[6] - 公司经营范围含食品生产销售等许可项目和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等一般项目[11] 股东与股本结构 - 发起人龚永福和杨荣华持股比例均为40.19%,认购股数均为20,095,000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2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08]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