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4][10][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10]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12]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5]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等[19] 改聘情形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4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改聘条件与时间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相关程序[17][19][20]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拟审计年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9] 审计委员会关注要点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变更情形[20]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等情况[21]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情况[21]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等情况[21]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情况[21] 其他 - 公司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本制度[23] - 制度实施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