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8]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3] -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6] - 公司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披露[20][21]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鉴证[23] -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为“保留”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整改并在年报披露[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年度后出具报告披露[24] 项目变更与实施 - 公司取消或终止原项目视为用途变更,董事会需对新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19]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说明[19]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公司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