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劲旅环境劲旅环境(SZ:001230)2025-11-17 18:3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劲 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同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