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劲旅环境劲旅环境(SZ:001230)2025-11-17 18:3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