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股东会投票计票制度(2025年11月)
劲旅环境劲旅环境(SZ:001230)2025-11-17 18:31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 - 特定事项一年内涉及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 - 关联交易决议须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6] 中小股东权益 - 中小股东指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1]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11]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14]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总数分别为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拟选出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数[14][15] - 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6] 董事当选情况处理 - 若获得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6] - 若因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且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全部当选将超应选人数,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6] - 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限额和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6] - 若该次股东会上当选董事人数超公司章程规定应选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17]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7]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同一股份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