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公司及所属机构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公司及所属机构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及时报告[9] - 公司签署日常交易合同,购买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 公司签署日常交易合同,出售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 公司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修正属于重大事项需报告[1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时应报告相关信息[19]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2] 报告流程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通过审批流程报送董事会秘书[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6]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需及时报送资料[26] 内部责任与保密 - 各部门/事业部等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需备案[20]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7]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0]
劲旅环境(0012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