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1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现场调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资金使用与置换 - 超募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3] - 募投项目实施困难时自筹支付,6个月内可置换[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4] 资金补充与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安全高且不质押[23]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相关方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相关程序审议[21] - 变更募投项目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0] 关注事项 - 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30] - 关注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及与投资计划进度差异[30] - 关注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投向变更、节余资金使用情况[30] - 给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合规结论性意见[30] - 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30] 专项审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专项审核[26]
甘李药业(60308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