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聚胶股份聚胶股份(SZ:301283)2025-11-17 18:4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在董 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5 年 1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