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考评与薪酬方案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1] - 董事薪酬计划与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该成员应回避[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