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26] 股东会投票与表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特定提案除2/3以上通过外,还需除董事、高管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5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等[5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2]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49] - 股东会表决由股东代表与律师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相关各方在正式公布前对表决情况保密[57]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5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6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6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自决议作出之日就任[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