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6]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规定标准内财务指标交易有决策权(担保、资助除外)[13][14][15]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1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4] - 特定主体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4]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可调整[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不足顺延或董事认可[26]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则 - 董事委托出席有信息载明及多项限制[24][28][29]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半数以上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暂缓表决[3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4] 董事会秘书 - 有权了解公司经营财务,任期三年可连聘[38][4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43] 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情况不得担任[39][40] 规则生效与修订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9] - 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