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之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 1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和表决可以采用现场会议、电子通信以及现场和电子 通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一般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一条 为完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增 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聚胶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