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0025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巨人网络巨人网络(SZ:002558)2025-11-17 18: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10] 项目完成与节余资金使用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使用需履行程序[16]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7] 超募资金与置换 - 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原则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5] 资金安全与使用限制 - 董事等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改变用途[7] -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可六个月内置换[19]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2]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8]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8]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29]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30]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与项目变更 - 全部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资金到账超一年[25] - 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公司应控股[2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