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817,085,062.74元,2023年为637,329,746.72元,2022年为499,103,515.09元[5] - 2024年净利润122,257,401.30元,2023年为91,137,957.70元,2022年为82,044,717.91元[5]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42,962,724.33元,2023年为105,914,238.21元,2022年为101,398,456.42元[5] - 2024年末净资产1,276,833,129.22元,2023年末为1,200,669,262.68元,2022年末为1,132,388,590.92元[5] - 2024年末总资产1,384,909,341.47元,2023年末为1,301,043,113.93元,2022年末为1,219,091,610.56元[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65元/股,2023年为0.68元/股,2022年为0.61元/股[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9%,2023年为7.83%,2022年为7.44%[5] 股份回购 - 2024年公司以2000 - 4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实际回购3,106,332股,占总股本1.62%[11] 股权激励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310.60万股,占股本总额1.62%[2]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624.41万股,占股本总额3.26%[12] - 激励对象约114人,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108人[15] - 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267.10万股,占授予总数85.99%[17] - 沈华锋获授18.00万股,占授予总数5.80%,占股本总额0.09%[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20]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2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27元[24] - 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8.26元,前120个交易日为每股7.41元[2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是授予条件之一[27]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29] - 2026 - 2027年业绩目标: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4%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触发值: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8%[29]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35]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35]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3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3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36]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37] 费用摊销 - 2025年11月17日预测算授予3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2525.18万元,2023 - 2026年分别摊销78.91万元、1841.28万元、604.99万元、310.60万元[41] 审议规定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需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44]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激励对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7]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拟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51]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经相关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不得有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情形[5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2]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52]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公司法》处理[52]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43]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并公示、公告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54] - 公司按规定履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和信息披露义务[54]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54]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5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5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5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60] - 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等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并支付利息[62]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其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63]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规定解决,不明则协商、沟通或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65] - 若60日内未解决争议或纠纷,任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65] 公告信息 - 草案摘要简称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释义一致[66]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6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68]
西大门(605155) - 西大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