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锦天城关于丽尚国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 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 议登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