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起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7][9] 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7]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1]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2] - 忠实义务离职后2年内或约定期限内有效[14] - 保密义务在商业秘密公开前有效,其他义务不少于1年[16] 持股与追责 - 离职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遵守规定[16] - 公司发现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追偿[18]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0] - 董事会根据法规和章程修订情况修改规则[20] - 制度抵触时执行法规规定,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20] - 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