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普冉股份普冉股份(SH:688766)2025-11-17 19:30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变更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3] - 修订及制定部分相关治理制度,部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8,049,102股,均为普通股[9]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12]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6名增至8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3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8]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公司董事会新增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8]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0] - 公司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接到通知、45日内未接到通知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