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 核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组成 人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