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修订[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与工作开展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网站与会议要求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运维[11] - 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3] 诉求处理与职责 - 投资者诉求公司承担处理首要责任[14]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6] 管理负责人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具体承办落实[17] - 人员不得违规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8]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9]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1]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