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6] 资料保存 - 审计相关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审计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含评估独立性[2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涵盖制度建立等[20]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2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21] - 审阅财务报告并对真实性等提意见[22]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含制度设计等[22] - 协调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重大审计问题[23]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