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1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相关规程履行职责,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相 关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