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西藏城投西藏城投(SH:600773)2025-11-17 19:31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流程含提议、审议、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10] - 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0] 选聘条件 - 新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聘期一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改聘情况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8]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况不得改聘[18] - 出现4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9][20] 其他规定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8] - 审核意见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若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20] - 发现违规操作,董事会可处罚相关责任人[22] - 出现5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审计费用[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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