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普冉股份普冉股份(SH:688766)2025-11-17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人数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6] 撤换建议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可建议撤换[6] 职权与审议 - 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等11项职权[9][10]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报告提交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出席规定 - 成员需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9] 会议相关 - 可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列席并接受询问或说明[1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书面资料[21] - 会议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4] - 记录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或章程执行[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26]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