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获批发行9,057,180股普通股,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049,102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8,049,102股,均为普通股[7][13] 股东情况 - 发起人王楠持股678.5269万股,持股比例25.9894%[14] - 发起人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665.1083万股,持股比例25.4754%[14] - 发起人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持股281.3442万股,持股比例10.7762%[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多种限制条件[2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2]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 章程相关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6] -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35]
普冉股份(68876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