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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30019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翰宇药业翰宇药业(SZ:300199)2025-11-17 19:31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 常工作联络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5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