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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3001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翰宇药业翰宇药业(SZ:300199)2025-11-17 19:3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等 重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