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30019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董事、高管和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 - 信息指对公司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2] 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2]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等在报告披露前或事项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批准[6] 材料保管 - 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材料由证券管理部保管,期限为10年[6]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