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 不满足上述情况但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批准[8] - 设立、增资全资子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0]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投资类型与限制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5] - 公司长期对外投资包括独立兴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作等情况[6]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14]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购入有价证券须记入公司名下[36] 合作投资规定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等相关事宜适用特定规定[16]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7]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基金除外[18] 投资决策流程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做出决策[22] - 公司短期投资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人员提建议、财务中心提供资金流量状况,计划审批后实施[26] - 长期投资项目由项目小组初步评估、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评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30]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报股东会批准[34]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方案及变更需经有权机构审查批准[36] - 公司财务中心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37]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专项审计[37] - 控股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会计资料[38]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38] 投资转让与回收 - 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须经有权机构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40]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41] - 公司可在战略变化、项目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42]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42]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43] 其他规定 - 财务中心应审核对外投资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4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华立科技(30101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