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3010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席位,或持股50%以下(含)但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子公司交易与投资 - 子公司重大交易应遵循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并经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后实施[7] - 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如需进行需经公司审批同意[7] 子公司人事管理 - 子公司董事等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由母公司委派或任命[9] - 子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人事变动应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汇报并备案[12]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与指导[15] - 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担保、抵押和擅自借入资金[15] 子公司监督审计 - 公司有权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委托审计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16] - 公司内审部、财务中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8]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大信息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相关人员,并按规定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 子公司资产交易 - 购买、出售资产不包含日常经营相关资产,但资产置换涉及的仍包含在内[22] 子公司档案管理 - 子公司应存档并向公司行政中心报送电子档文件,收集范围包括公司证照等[24] - 需存档股东(大)会等决议及公司相关会议记录[25] - 需存档公司相关制度[26] - 重大事项档案包括募集资金项目等[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文档时间 - 文档标注时间为2025年11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