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5-11-17 20:16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01.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会议安排 - 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拟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1] - 拟新增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1]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30%为特定情形条件之一[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4]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不同转让限制[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若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请求,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等应承担相应责任[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0]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事项[10] - 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对重大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有审批权限[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13][14]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提前公告[13] 股东参会与表决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17] - 不同类型股东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应证件及授权委托书[17]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并公证备置[17]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2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6] 董事任职与责任 - 董事有任职资格限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3][2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5] - 董事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辞任生效,2日内披露情况[2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3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7]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一定条件,有分红比例要求[39]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4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4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公示,清算组按规定成立并清算[45][46] 制度修订 - 同步修订部分制度,部分制度更名[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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