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以上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流程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7] - 披露财报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用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需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11] 其他 - 应在年报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