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审计委员内选举产生[7]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9] 财务与审计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应审阅报告,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0] - 内部审计机构在其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负责人由其提名,董事会任免[11]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会议相关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1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人代行使表决权[19] - 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资格[19] 其他 - 会议记录证券投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2] - 工作细则股东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