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交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由4名独立董事组 成。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