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苏交科(SZ:300284)2025-11-17 20: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 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