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投资原则 - 证券投资原则上不得实施高风险项目[3]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特定情况可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4] 产品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5]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比或超规定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监督审计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审计和监督[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调查跟踪、检查,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6]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聘任外部审计专项审计[16] 职责分工 - 专业团队负责实施,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拨和管理[11] - 财务部按准则日常核算并在报表列报[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