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苏交科(SZ:300284)2025-11-17 20:31

董事任职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裁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 总裁职权 - 经授权,总裁可在500万元内行使出售、收购资产等职权[5] - 超500万元事项按《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6] 会议规定 - 总裁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参会人员由总裁定[9] - 总裁办公会应形成记录,签名后由总裁办公室保存[10] 报告要求 - 总裁应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如实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12] - 必要时,总裁应在合理时间内报告工作[12] 细则说明 - 细则由总裁负责修订、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