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规定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比例不符规定时,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成员[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出席会议[10]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成员,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撤换[10]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