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