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高管辞职需书面报告,公司收报告日生效并2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4] 解任与手续 - 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任董高,股东会、董事会可决议解任[5] - 董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与义务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不得干扰经营,保密和责任义务不免,配合核查[11][13] 制度相关 - 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