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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686 澄清公告 謹此提述(i)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 日的通函(「通函」),內容(其中包括)(a)有關建議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及股權轉讓 合同之主要交易;(b)有關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八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之持續關連 交易及主要交易;及(c)有關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八年融資租賃業務框架協議之持 續關連交易、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及非常重大出售事項;(ii)本公司就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刊發的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iii)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原有代表委任表格」)。除文義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股東特 別大會通告及原有代表委任表格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由於無意的文書及翻譯錯誤,本公司謹此澄清: –1– (i)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中文版本所載第1項普通決議案應為以下內容(更正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