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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600838) - 上海九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九百上海九百(SH:600838)2025-11-18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形可豁免[22]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制[23] - 作出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6] - 保存会议资料10年[36]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履职遇阻碍可向公司说明或向监管报告[3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履职费用[39]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