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召集人由提名主体提名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议通过[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职责与设置 - 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和ESG事项研究并提建议[3] - 下设ESG工作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召集人由提名主体提名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议通过[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职责与设置 - 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和ESG事项研究并提建议[3] - 下设ESG工作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