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601003) - 关于柳钢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zz]盈沪意见字第k19 号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裕通路 100 号洲际中心 50、51 层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全球视野 本 士 智 慧 Global Mindset Local Instinct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盈 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柳钢股份"、"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柳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