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8年12月30日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75981952元,股份总数为237598195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1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股合计3105.1916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5471.5416万股的56.75%[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多种情形下股份转让、收购、质押等有规定限制[17][19][20][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有提案权、查阅权、诉讼权等不同权利[23][24][27][28] - 股东对特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多种交易、担保、融资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37][38] -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之分[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99] - 董事会审议多种预算、交易、融资等事项[101] - 董事会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114] 公司治理其他 - 公司党委、纪委组成及任期规定[126] -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聘任规定[122][124] - 公司利润分配、审计、合并分立等规定[138][14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