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2] -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补选 - 提前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且含规定内容[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相关会议记录应载明意见并签字确认[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6]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同等知情权[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4] - 必要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能辉科技(3010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