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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丰昌控股(08631) - 延迟寄发要约人董事会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裕豐昌控股有限公司 YUFENGCHANG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延遲寄發要約人董事會通函 本公佈乃由裕豐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 購守則」)規則8.4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提述全堡集團有限公司(「要約人」)收購本 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強制無條件現金要約(「要約」),詳情載於要約人於2025 年10月31日刊發的要約文件(「要約文件」)中。 誠如收購守則規則8.4所規定,本公司須於要約文件日期起計不超過14日內(即 於2025年11月14日或之前)向本公司股東寄發一份通函,當中載有董事會對要 約的觀點(「要約人董事會通函」)。 本公司謹此知會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其未能於2025年11月14日規定的限期前 寄發要約人董事會通函。 此延誤的主要原因為董事會正尋求其專業顧問有關要約的全面法律意見。董 事認為,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