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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301468)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博盈特焊博盈特焊(SZ:301468)2025-11-18 18:16

国信信扬法字(2025)0159 号 致: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219668 传真:8620-3821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宝成律师、蓝瑶瑶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本所不对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