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
先锋电子先锋电子(SZ:002767)2025-11-18 18:31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豁免与批准 - 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现金认购等交易免于按制度履行义务[13] - 未达规定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与关联人存贷款业务以存贷利息适用规定[15]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权利按相应标准计算[16]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额适用规定[16]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披露[17]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