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1月)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简化程序[6][9] - 选聘文件应公开发布,结果及时公示[7]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改聘要求 - 需满足特定情况,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调查评价执业质量[14] - 需公告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4] - 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7] 其他规定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